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浸府办〔2016〕32号 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活动的通知

时间: 2016-09-28 11:00   来源:浸潭镇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活动的通知

 

各村(社区)委会:

为了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,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,提高我镇优生优育的水平,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,镇委、镇政府定于2016年9月10日至9月2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
镇成立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活动指挥部,由镇委副书记、镇长人选陈劲峰任总指挥,副镇长李玲君任副总指挥,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(联系电话:5634045、5630009),由镇计生办主任阮玉鸿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各村(社区)委会要相应成立机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,要认真分析人口计生形势,摸清底子,强化措施,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,确保完成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活动的完成。
   
二、 目标人群

凡符合政策可生育的夫妇,一胎应进行一次孕前优生检查,以下是详细的目标人群说明:

(1)已婚未育,未做过孕前优生检查的;

(2)已婚已育第一胎,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胎,但从未做过孕前优生检查的;

(3)已婚已育第一胎,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胎,第一胎做过孕前优生检查,但第一胎小孩出生后,没有做过孕前优生检查的;

(4)怀有政策内一孩或二孩,不满3个月,未做过孕前优生检查的;

(5)其他特殊情况可咨询计生办,判断是否为目标人群。
   
三、 检查方式

1.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到浸潭镇卫生院社区科或清新区服务站进行检查。

2.为便于核定孕前优生检查的真实性,请尽量在浸潭卫生院和清新区服务站进行检查。在其他机构检查的,需提前咨询计生办。

四、统计口径

村别的界定参考百日行动,镇内婚嫁以男方户籍地为主,男女双方所属村商量好也可按女方户籍地统计。

五、服务目的

(一)提高计划妊娠比例;

(二)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,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;

(三)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,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,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,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。

六、工作原则

(一)科学规范原则

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,规范开展优生检查,正确进行咨询指导,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势,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。

(二)知情自愿原则

在项目实施工作中按照尊重、自愿、知情的原则,维护群众选择的权利,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,自愿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。

(三)严格保密原则

在项目工作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,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应严格保密,妥善保存相关资料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
(四)免费服务原则

为符合生育政策、计划怀孕的夫妇(项目目标人群)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。

 

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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